三、行政值日细则
为了确保学校行政值日工作规范、有序进行,制订本细则:
一、行政值日检查结果是教职工考勤、年段工作、班级评比工作的主要依据。
二、行政值日分校级和中层两个层次。
三、中层值日行政当日值日结束后,应认真填写《值日检查登记表》,并交校级值日行政签字,于第二天上午送到办公室汇总。
四、值日行政具体履行的职责有:
(一)校级值日行政职责:
1、检查指导中层值日行政履行职责;
2、负责处理当天各类突发事件;
3、抽查当天各时段教职工到位情况。
(二)中层值日行政职责:
1、检查并记载当日教职工到位情况;
2、检查并记载各班级出勤、纪律情况;
3、“两操”、集会、自习及其它活动的检查督促;
4、处理当日发生的一般事务,如遇重大事情,及时报告校级值日行政;
5、协助保卫科处理突发事件;
6、在学生上学期间,到校门口指导文明督导队,检查胸卡,维持秩序;
7、查询年段值日、坐班教师缺勤原因,并及时抽调替补人员;
8、查询教室灯光等用品残缺情况,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补充;
9、记录学校当日重要事情、重大活动。
五、行政值日时间应从学生早操开始至学生晚寝熄灯后10分钟。
六、值日行政如遇公务等原因不能到位,应主动与其他行政人员协商临时调换,确保到位。
七、值日行政应秉公值日,若有徇私或不按学校规章办事行为,由校长办公会研究,予以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