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汀一中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
为加强学校安全的管理,积极开展“两项创建”(平安先行学校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)活动。创设稳定、有序的育人环境,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》和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要求,请加以落实。
一、严格门禁查验管理
1、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
(1)分八个时段开大门,大门开启时段,值班人员要注意观察和警惕,识别非本校师生、员工,防止社会闲杂人员乘机混进学校。如有来客来访按相关要求、程序进行查验、登记。
(2)其余时间段只开小门。当有人或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,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,并进行值班查验、登记。
(3)晚上23:00——6:00大、小门关。教职工和家属原则上要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确须进出的,请与门卫预约并表明身份;严禁学生进出(特殊情况须批准、登记)
2、加强外来人员入校查验、登记
(1)本校教职工进出校门须佩带校徽,家属要表明身份。
(2)非本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,应主动向学校值班、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,并按要求进行登记,方可进入。
(3)教职工亲属、朋友或学生家长到校来访,经门卫室登记和确认,需进入教学区、办公区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。
(4)学生家长找学生或送衣物等,不得在上课期间进入教学区影响教学,在候客区休息、等待。下课期间再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、老师联系。
3、学生进出查验、登记制度
(1)在上课期间,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出示胸卡并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;未佩带胸卡的,须联系班主任证明或查验属实并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;无法证明的视作社会闲杂人员禁止入校。(迟到学生列入值周评比并进行公示暴光)
(2)在上课期间,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,必须持有班主任、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,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。
(3)学生遇伤、病等紧急情况,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,应迅速确认,放行出校,并及时通知护导人员。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。
(4)对于冒名顶替、虚报信息、假冒签名,不履行手续、不听劝阻,阻拦、妨碍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,依情节由班主任、年段进行批评教育,严重的交由学校处理。
4、车辆准入放行制度
(1)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,应关闭好校门,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。
(2)上级视察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,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后,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,禁止鸣笛,限速行驶,确保师生安全。
(3)本校教职工、家属驾乘机动车辆进入学校需出示通行证等相关证件,禁止鸣笛,限速行驶,并在规定地点停放。
(4)节假日家长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教学和宿舍区,只能在学校广场有序等候,并禁止鸣笛,减速、限速行驶,确保师生安全。
5、物品出入查验制度
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,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。
(1)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,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,严禁易燃易爆、剧毒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。
(2)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离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、登记后方可放行。
二、规范学生考勤管理
1、凭胸卡进出校园
学生进出校园须出示胸卡,进教室、回宿舍按规定时段刷卡。无卡、假卡或冒用他人的门卫不予放行,一卡通遗失的及时补做。
2、加强出勤登记管理
(1)上课期间(含自习课),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教室,禁止上课期间在校园溜达、聊天、会客和购物、吃点心以及滞留宿舍。
(2)各班要安排班干轮值或专人负责,对学生出勤(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请假)进行如实登记,并按要求交教务处检查。
(3)规范出勤违纪处理
根据《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》(闽教2000中15号文件)规定:
①无故旷课累计十节至二十节的,教务处或政教处要进行个别批评教育;
②无故旷课累计超过二十节到二周(七十节)的,可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;
③无特殊原因一学期连续旷课超过两周,经动员不返校累计缺课占总课时三分之一者,可给予记过、记大过、留校察看处分。
3、严格请假审批程序
(1)理由正当
(2)程序规范
1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准;1-3天由班主任、年段长核准;3-6天由班主任、年段长、分管领导核准;7天以上由班主任、年段长、分管领导、校长核准;
(3)手续完整
统一使用由保卫科印制的请假条,按要求详细填写(三栏),并逐级核准。存根留班级,第二联交门卫查验、保存,第三联交家长核签后交回班主任反馈、核实、存档(须回家或亲戚家的)
(4)对于冒名顶替、虚报事由、假冒老师、家长签名,依情节由班主任、年段进行批评教育,严重的交由学校处理。
三、加强内宿安全管理
1、落实《内宿管理一日常规》
(1)准时起床、出操、休息就寝。
(2)及时刷卡,规范内宿请假手续
2、维护宿舍安全稳定
(1)及时锁门、关窗、关灯
(2)保管好钱物、贵重物品
(3)严禁迟归和夜不归宿
未经请假,夜不归宿者,安全责任自负并批评教育,一学期累计2次者,取消内宿资格。
(4)严抓“六个不得”
①不得容留外人住宿
②不得往楼下、窗外扔东西
③不得在楼道追逐、打闹、玩球等
④ 不得爬墙、爬阳台、窗户、水管等进出宿舍
⑤不得在宿舍打牌、赌博、点蜡烛、抽烟、乱接电源
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园、宿舍(如:电磁炉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或打火机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)
四、强化综合安全防范
1、重视纪律、法制、安全宣传教育
教育学生遵守《守则》、《规范》、法律、法规,加强道德修养,团结友爱、和睦相处,禁止打架斗殴;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
2、遵守交通规则,确保出行安全
(1)不在校园、教室、楼道等场所打闹、追逐,上下楼梯靠右走,防踩踏、防事故。
(2)不乘坐无牌、无照车辆;过交通要道时一慢二看三通过,不逆行、不追逐、不闯红灯。
(3)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园时要求下车推行、严禁学生骑机动车到校、不得骑车下坡,以保证安全。
3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
(1)注意识别和防范“三无”食品,不买变质、变味、过期食品。
(2)严禁在校园内抽烟(查处到回家反思三天并做相应处分)。
4、加强应急安全演练、处置
(1)平时做好防雷、防汛、防台风;防火、防盗、防溺水、防中毒工作,珍爱生命、保护健康。
(2)积极参加学校、社区等方面举行的防灾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(3)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,及时维修,消除危险因素。
5、加强重大活动安全管理
班级、年段校内外集体活动,要向综治处提出申请,并提交安全管理方案,确保活动有序、安全开展。
6、其他安全事项,另行通知